盛世游戏平台app下载(「本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并管理位于中国北京的首都国际机场(下称「北京首都机场」)的航空运作及若干辅助商业业务。本公司1,346,1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于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以每股港币1.87元公开发行, 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由250,000万股增加至384,615万股,其中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母公司」)持有250,000万股 内资股,占股本总额的65%;公众投资者持有134,615万股H股,占股本总额的35%。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本公司经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前身)批准,成为一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四日和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本公司在香港市场向机构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进行了两次H股配售。两次H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33,089万股,其中母公司持有245,152.6万股内资股,占股本总额的56.61%;公众投资者持有187,936.4万股 H股,占股本总额的43.39%。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本公司通过资本公积(国有独享)转增股本的方式完成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普通股股数从发行前的4,330,890,000股,增加至4,579,178,977股。母公司持有的内资股由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2,451,526,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6.61%)增至2,699,814,977股(约占公司完成发行后股本总额的58.96%)。
目前,本公司主要在北京首都机场经营和管理航空性业务及非航空性业务。
本公司的航空性业务包括:为中外航空运输企业提供飞机起降及旅客服务设施、地面保障服务和消防救援服务。
截至二零一九年底,在北京首都机场运营定期商业航班的航空公司共有93家,其中国内航空公司(含港澳台地区)31家,国外航空公司62家。
截至二零一九年底,北京首都机场通航65个国家和地区的294个航点,其中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航点161个,国 际航点133个。
本公司的非航空性业务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许可其他方在北京首都机场经营:(1)为中外航空公司提供地面代理服务;(2)提供航班餐食配送服务;(3)经营航站楼内的免税店和其他零售商店;(4)经营航站楼内餐厅和其他餐饮业务;(5)航站楼内、外的广告位出租以及其他业务。
本公司的非航空性业务还包括:自营(1)航站楼内物业出租;(2)提供停车服务;以及(3)为地面服务代理公司提供地面服务设施。
执行董事
王长益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被选为本公司董事长。王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基本建设管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并持有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一月,先后任民航局基建机场管理司基本建设管理处干部、主任科员、标准技术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于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先后任民航总局办公厅局长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正处级)、主任;于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先后任民航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综合司副司长(副司局级)、机场司副司长;于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民航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党委书记;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任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司长(正司局级);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局长、党委常委及副书记;于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今,任母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及书记。
韩志亮先生,高级经济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韩先生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并拥有中国农业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和清华大学航空管理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韩先生于一九八六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先后任中国民用航空内蒙古自治区局政治处干事、政治处副科长、人事劳动处副处长、人事劳动处处长;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任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于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任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先后任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为兼任),任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至今,任母公司副总经理、党委成员;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今,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国良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张先生毕业于空军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张先生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军校学员、空军某师政治部干事、某基地司令部作战处参谋、副处长;于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九年四月,先后任兰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秘书、军务处副处长(正团级);于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任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秘书(正团级);于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任空军后勤部某部军事交通运输处处长;于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任空军某部副师职战术研究员(空军大校军衔);于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先后任民航局公安局党委委员、民航局空中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司局级、二级警监);于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任民航局机关服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当选为民航局机关党委委员;于二零一九年五月至今,任母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书记;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非执行董事
高世清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高先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航空工程硕士学位。高先生于一九八三年八月至一九九二年九月,先后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计划司综合处助理、计划司投资处副主任科员及计划司投资计划处主任科员;于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四年七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计划司投资计划处副处长;于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六年七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计划司技术改造处副处长;于一九九六年七月至一九九八年七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科技体改司投资处处长;于一九九八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科技司投资处处长;于二零零零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科技司副司长;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副司长;于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任母公司总经理助理;于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今,任母公司副总经理。高先生曾于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郏建青先生,正高级会计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郏先生毕业于内蒙古财政学校物资财务专业,持有中国农业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农业推广硕士学位。郏先生于一九九二年十月至一九九八年一月,任民航内蒙区局财务处处长;于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任民航内蒙区局计划处、财务处处长;于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民航内蒙区局副局长;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四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于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四年十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常委;于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一月,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于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任首都机场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于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任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于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母公司总会计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今,任母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郏先生曾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兼任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鹍先生,正高级工程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宋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系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并持有中国民航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宋先生于一九九六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先后任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团委书记;于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任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飞行区工程处处长;于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任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于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母公司办公室主任;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党委委员兼母公司办公室主任;于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任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党委委员;于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母公司机场建设部总经理;于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任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于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今,任母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宋先生曾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当选吉林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并任人事选举委员会委员;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受聘为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邀监督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
姜瑞明先生,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姜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随后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姜先生曾任中国食品工业杂志社执行总编辑、北京国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十届、十一届发审委委员;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于二零一八年五月获委任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聘期三年。
刘贵彬先生,于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首批资深会员(执业)。刘先生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负责全事务所内部培训、风险质量的控制和重大项目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刘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近三十年,具有丰富企事业实践经验和丰厚的理论功底,为财务审计咨询方面的专家。在公司改制上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对公司改制上市、金融证券等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刘先生于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今,先后担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独立董事。
张加力先生,高级经济师,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先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英语专业,亦曾参加过香港现代管理专业协会现代管理精修文凭课程。张先生于一九八零年二月至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任青岛港务局科研所业务员;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一年八月,先后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业务分析员、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于一九九一年八月至一九九三年三月,任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一九九三年三月至一九九六年七月,任招商局国际顾问咨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任招商局集团海外事务部副总经理;于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任招商局集团计划统计部副总经理;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至一九九九年十月,任招商局集团上海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于二零零零年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任美国Global Insight Inc.公司亚洲区业务主管;于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于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许汉忠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士学位。于一九七五年加入国泰航空,任香港及海外多个管理职位;于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任国泰港龙航空企划及国际事务总经理;于一九九二年,任太古(中国)驻北京首席代表;于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任香港华民航空公司总裁;于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六年,任港龙航空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于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任香港机场管理局行政总裁。许先生两度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为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委员,曾担任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政府航空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香港旅游发展局成员等职,并于二零零六年七月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为太平绅士。许先生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总商会理事会理事,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今,任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许先生曾于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任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执行董事兼副行政总裁。
监事会成员
刘春晨先生,高级工程师,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监事,并被选举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先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研究生学历。刘先生于一九八八年八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先后任民航沈阳管理局修建处科员;民航东北管理局基本建设机场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于一九九五年六月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任民航东北管理局基本建设机场管理处副处长(期间:于一九九六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任裕宁大厦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工程处处长(副处级);于一九九六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七月,在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于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任民航东北管理局计划处处长;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民航吉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正处级)主任、党委书记;于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任民航吉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司局级)主任、党委书记;于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民航吉林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于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任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于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任民航局机场司司长;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民航局民航安全监察专员兼民航局机场司司长;于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今,任母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基亮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监事。刘先生是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刘先生于一九九一年七月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任首都机场公安分局科员;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任民航总局(「民航总局」)公安局办公室科员;于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六年八月,先后任民航总局办公厅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于一九九六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任民航总局办公厅局长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九月,任民航总局办公厅秘书处主任科员;于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七月,任民航总局办公厅行政管理接待信访处主任科员;于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八月,任民航总局办公厅行政管理接待信访处副处长;于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任民航总局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期间,于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参加第21期民航中青年管理干部研修班学习);于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任民航局办公厅秘书处处长;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民航局综合司秘书处处长;于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北京首都机场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于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北京首都机场航空安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于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于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先生目前还兼任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王晓龙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监事。王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博士学位。王先生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至一九九零年四月,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室主任和部主任;于一九九零年四月至一九九四年三月,任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和常务副主任;于一九九四年四月至一九九七年,任香港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任香港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于一九九八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先生曾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文钰先生,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监事。罗先生于一九七六年获得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学院机械╱工业工程博士学位。罗先生于一九八六至二零一二年,任香港中文大学决策科学与企业经济学系教授;于一九九三年至二零零二年,任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于返回香港前,罗先生为休斯顿大学的工程学院的运筹学主任及工业工程研究生课程主任。在任职美国麦道和褔特航空航天公司时,曾参与美国太空研究计划。罗先生为香港及海外多家机构的顾问,并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包括担任香港特区政府临时区域市政局议员及其他多个委员会成员,并就任香港及海外多个牟利、非牟利及慈善组织的董事局成员。罗先生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至今,任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至今,任环球数码创意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今,任滨海投资有限公司(前称「华燊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至今,任富豪酒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至今,任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一日至今,任首钢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晓莉女士,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监事。吴女士是记者、政工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持有文学硕士学位。吴女士于二零零七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于二零零七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三月,先后任中国民航报社助理记者、记者。吴女士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加入本公司,于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先后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宣教业务经理、党群工作部党建业务经理;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本公司公共区管理部副总经理;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今,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张国良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毕业于空军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张先生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军校学员、空军某师政治部干事、某基地司令部作战处参谋、副处长;于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九年四月,先后任兰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秘书、军务处副处长(正团级);于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任空军司令部办公室秘书(正团级);于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任空军后勤部某部军事交通运输处处长;于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任空军某部副师职战术研究员(空军大校军衔);于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先后任民航局公安局党委委员、民航局空中警察总队总队长(副司局级、二级警监);于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任民航局机关服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当选为民航局机关党委委员;于二零一九年五月至今,任母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书记;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王蔚玉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拥有北京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学士学位和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王先生于一九八五年七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任教于北京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于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就职于首都机场扩建指挥部;于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先后任本公司办公室主管,办公室经理助理,质量安全部经理,航空保安部党委书记;于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先后任北京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于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任首都机场管理学院院长;于二零零九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于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四月,任黑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黑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于二零一五年四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李志勇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李先生是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项目管理专业,持有工程硕士学位。李先生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主管;于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任湖北机场集团公司财务部主管;于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五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于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同时兼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于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财务总监、党委委员;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赵莹女士,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赵女士是工程师、政工师,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电子工程学院无线电技术专业。一九九七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首都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于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五月先后任本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部系统管理员、办公室主任;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助理;于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五月先后任本公司公共区管理部副书记兼副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于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本公司航站楼西区管理部经理、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先后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主持部门工作)、部长;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先后任本公司运行控制中心副总经理(中层正职),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于二零一八年九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孟宪伟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并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起,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孟先生是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孟先生自二零零六年八月起加入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先后任本公司市场部广告便利服务助理,规划发展部战略管理助理、战略管理业务经理、经营管理业务经理;规划发展部副经理、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于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任本公司航空业务部总经理;于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同时主持本公司国际事务部工作;于二零一八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于二零一八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同时任本公司航空业务部总经理、国际事务部总经理。